将“落地签”实施范围从京津冀扩展至全国
我市出台23项措施持续提升外资市场准入质效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深化新“四办”提升外资市场准入质效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放宽外资企业名称登记限制、简化外国投资者资格证明材料、简化外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规范外资企业经营范围用语、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外资企业准入营商环境建设,构建极简办、智能办、马上办、满意办的新“四办”服务体系。
“将‘落地签’实施范围从京津冀扩展至全国是放宽外资企业名称登记限制的一项有力措施。整体搬迁至唐山的外埠外资企业,企业可保留原企业名称不变,先行办理变更落地,待企业处理好与原名称关联的业务后,再依企业申请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市市场监管局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处处长赵书慧说:“自2015年实施京津冀‘落地签’政策以来,共有7家京津冀外资企业迁入我市后保留了原名称。”
意商科沛达(北京)泵业有限公司是“落地签”政策的一家受益企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兵说:“2019年11月企业迁往唐山后,公司名称得到保留,避免因此造成客户流失,让企业实现了顺利过渡。同时‘落地签’政策减少了企业名称申报这一环节,注册时间短,手续更简便。目前,公司发展平稳健康,计划下半年上一条新组装线扩大生产。”
《若干措施》提出简化外国投资者资格证明材料。已在国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来唐山投资,允许该外国投资者提供由已设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地区非自然人投资者来唐山投资,其主体资格证明采用简化版公证文书,同时落实港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
简化外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实行外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对前置许可部门已经核准的外资企业,可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市场监管部门直接予以登记。
规范外资企业经营范围用语。支持新兴行业和业态发展,及时报请省局,经市场监管总局确认并纳入经营范围规范化目录。经隶属外资企业法人同意,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可以超出其隶属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
进一步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将简易注销申请材料简化为申请书、承诺书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将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从45个自然日压缩为20个自然日。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外资企业,以及各类外资企业分支机构,均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